【大勢邸/Sylvia】央行替換屋族開啟真正的「人道走廊」!原先規定換屋族必須在一年內出售舊屋、才能保有貸款寬限期與成數優惠,如今正式延長至18個月,讓因市場降溫、交屋時間拖延的民眾得以喘口氣;不過,新制同時附帶更嚴格的切結義務,違反者恐面臨追回本金、追溯罰息與違約金,等於「寬限」與「嚴罰」並行。
央行指出,去年第七度信用管制時,已針對實質換屋族設計「先買後賣」的一年協處措施;但近一年市場轉冷,買賣雙方即便已簽約,也常因貸款排撥延遲而拖慢交屋,導致不少家庭無法在一年內完成舊屋出售。為避免政策與實務脫節,央行9月8日修正《金融機構不動產抵押貸款規定》,自2025年9月20日(含)錄案案件起,一律適用18個月期限。
根據修正內容,若借款人申辦第1戶購屋貸款,需在18個月內完成名下原屋出售與產權移轉;若是第2戶購屋貸款,則須在期限內處分第1戶擔保品、清償債務並塗銷抵押權。
而違反切結的後果並不輕,除了取消寬限期,銀行可立即追回應償本金,並自撥款日起追溯計收罰息,甚至加收違約金,嚴防轉貸規避。
央行強調,延長期限是為了協助真正的換屋自住者,並非放寬管制鬆手,金融機構仍須遵守授信「5P原則」,包含借款人信用(people)、資金用途(purpose)、還款來源(payment)、債權保障(protection)、授信展望(perspective),在符合換屋自住需求前提下,才能給予貸款支持。
此舉不僅讓換屋族在交易緊縮下有更充裕的時間籌措,也再度顯示央行在「防投機」與「護自住」間的政策平衡;而換屋族雖多了一段緩衝,但背後的罰則也更嚴厲,等同給了「喘息空間」卻附上「高壓條款」,後續如何被銀行落實,勢必成為房市觀察焦點。